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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交警大队交通标志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2011-02-14 10:06:58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吴丹 马淑芬
东北网双鸭山2月14日讯 2010年,宝清县交警大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华路、中央大街等重点路段沿线增设了与城市基础设施相配套的交通标志警示牌,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宝清县交警大队在学校、医院、客运站、商业区及住宅区设立了禁鸣、人行横道、禁货、禁三轮、限速、请走人行横道等标志,提醒过往上述路段、路口的驾驶员遵章驾驶,行人珍惜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按人行横道行走;根据二百货到人民医院重点路段、路口的实际情况,设立了禁摩、禁货、禁鸣、禁停等不同的标志,并且在此路段投入了大量的警力进行纠违;在马鞍山公园处设立了禁鸣、行人警示和限速标志,禁止过往车辆鸣笛、超速和注意行人过道安全,在公园的急转弯处设立了“T”形口和急转弯标志,有效地对过往此处的车辆和行人起到了安全提示和保护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县宾馆是全县的行政、会议中心,在其门前设立了“让”字牌,以及禁鸣、行人警示等标志。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