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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基层医疗机构18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1-02-15 09:46: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东北网2月15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将于18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市民去基层医院看病所需的挂号费等四项费用将由政府部门承担。
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梁法兴告诉记者,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畅实施,让百姓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将进行全面调整,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每人次10元,这笔原来由患者自己交付的诊疗费将全部由医保、新农合等政府部门承担,各级政府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同时,为了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更有效的实行,近期我省将对307种基本药物实行重新招标,基本药物的药价有望在原有的平均下降38.4%的基础上再度下调,让百姓享受到更低廉的药品价格。
据介绍,我省现有的政府办899个乡镇卫生院、52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将于本周内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在省政府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307种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其中,我市共有18家社区医院、44家乡镇卫生院新加入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队伍中。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