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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孙永波:让残疾人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2011-02-16 09:28: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姜玉深 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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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孙永波就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有何认识?

  孙永波:残疾人事业是充满爱心和崇高人道主义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现有各类残疾人218.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72%。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随着全省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为残疾人解决困难的基础和条件会越来越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将更加有利,残疾人事业也必将进入再上新水平的新阶段。

  记者:“十一五”时期我省的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孙永波:“十一五”时期,在中国残联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大力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了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中央和省级合计投入补助资金9150万元,建设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共计1.69万户,受益贫困残疾人1.73万人。扶持贫困残疾人16.1万人。二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逐步提高。在文化教育方面:全省残疾人教育工作初步建立了包括残疾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在内的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在医疗救助方面:残联、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制订实施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为康复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促进就业方面:实施了《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119个,仅2010年全省就专门拿出了8640个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在服务保障方面:全省已有850个乡镇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村)残协组建率达到80%以上。三是优化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我省共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111个,设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188个。此外,我省于2006年成功举办了全国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6名运动员入选2008北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

  记者:“十二五”时期,您对我省残疾人工作有何展望?

  孙永波:展望“十二五”,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总体发展战略是:紧紧围绕“缩小残健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共享小康社会”这一总体发展目标,更加注重提升残疾人生活本质和自身发展进程,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使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让残疾人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生活得更有自信、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具体来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康复服务的能力水平。省市县建立适合当地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要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是把残疾人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现行政策扶持范围。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四是建立完善惠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一户多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补助标准,将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五是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救助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全部解决我省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房户和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记者:要实现“十二五”期间的宏伟目标如何做好组织保障?

  孙永波:残疾人工作不是单纯的社会慈善事业,而是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特别要注重把公共财政、公共服务、社会救助以及社会各项资源向残疾人倾斜,向城乡社区倾斜。二是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强化资金投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社会扶残助残机制的同时,不断完善残疾人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法规政策体系。三是要抓好工作推动落实。要发挥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残工委要牵头做好有关残疾人事业重大决策的推动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确保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推动我省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