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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二手烟”危害情况调查餐厅成“主灾区”
2011-02-22 16:52: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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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2日讯 (记者 王蕊) 记者从22日召开的哈尔滨烟草烟雾危害调查信息交流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有全面禁烟或部分禁烟规定,但落实情况却不理想。其中,餐厅“二手烟”情况最为严重。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数据显示:在哈尔滨市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知晓“吸烟”引起中风、心脏病、肺癌的比例分别为27.8%、59.8%、90.2%,知晓“二手烟”引起成人心脏病、儿童肺部疾病、成人肺癌比例分别为71.8%、87.1%、79.2%;在实行场所全面禁烟的问题上,一半以上人群支持在医院、学校、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实行全面禁止吸烟,其中吸烟者对于在办公室全面禁烟支持率达45.1%。

  据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超介绍,为了解哈尔滨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二手烟暴露情况,本次调查共选择了包括哈尔滨市区内的22家医院、15所学校、20家行政办事机构、5处公共交通场所、5辆市内公共汽车、5辆市郊公共汽车、30辆出租车、20家餐厅,以及位于哈市郊区的15家医院、10所学校、10家行政办事机构。同时,工作人员到现场观察157个单位,1995个观测点,拦截调查问卷1922份。调查历时2个多月。

  调查显示,除行政办事机构外,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含等候场所)等场所均有全面禁烟或部分禁烟的规定;不同禁烟规定的场所有吸烟现象的比例分别为:医院83.8%、学校52.0%、行政办事机构96.7%、公共交通等候场所100.0%。

  杨超表示,针对室内烟草烟雾危害情况,调查还选择了哈尔滨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大厅或走廊、男卫生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进行了154份的PM2.5浓度监测。监测显示,监测期间无人吸烟的场所平均浓度是61微克/立方米,有人吸烟的场所达122微克/立方米;不禁烟场所122微克/立方米、部分禁烟场所60微克/立方米、全面禁烟场所65微克/立方米,餐厅PM2.5浓度均值高达141.51微克/立方米,医疗单位卫生间达到122.51微克/立方米,均未达到空气质量良好的指标。

  据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政法文卫立法处处长王忠民介绍,为了有效防止“二手烟”危害,《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中,明确了吸烟范围、立法机制、禁烟场所经营者与管理者的职责及非吸烟人的自身保护健康的权利,更好地突出保护不吸烟者生命和健康权。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将提交哈尔滨市人大审议。

  新闻链接:

  PM2.5(Particulate matter 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其直径还不到认得头发丝粗细的1/20。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在吸烟场所内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2.5微米颗粒物(PM2.5)的主要来源是烟草燃烧产生的烟雾。因此,目前国内外大量研究都采用测定PM2.5作为评定空气中环境烟雾的指标,反映场所内吸烟情况。

  目前,我国没有对于PM2.5浓度监测有效的法律数值,根据美国环保署的标准,PM2.5日平均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表明空气质量良好,对健康没有危害;高于65微克/立方米表明空气质量不健康,对健康有危害。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