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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市确定“十二五”及2011年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
2011-03-01 16:26:42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张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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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日讯 记者在2月28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十二五”及2011年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已经确定:坚持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统筹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农村城镇化、中心村社区化、城乡一体化。

  据了解,我市“十二五”及今年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是,建好一个示范区,提升四化建设水平。建好一个示范区,即建设现代农业综合试验区。推进四化建设水平即加大中心村、中心镇建设,提升农村城镇化建设水平;加大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化建设水平;加大合作共建力度,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提升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十二五结束时,力争把我市建成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示范区。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粮食总产达到140亿斤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一万元以上。建成10个以上人口在3—5万人的中心镇,150—200个人口在3000人左右的中心村,全市农村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80%以上自然屯全部搬入到中心村,除特殊保留的少数民族村外,10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全部撤并。农村适龄青年高中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农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所有村屯全部吃上自来水,农村泥草房基本消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70%以上村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建设一批代表全市新农村建设最高水平的重点示范乡镇和重点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

  会议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列为市县两级重点工作,同时继续列为全市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专项推进。重点示范乡镇、重点示范村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建设。县(市)区本级财政要设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而且每年都要逐年增加,专项资金不能挪用、截留,确保其使用好、管到位。要鼓励引导知名人士、企业家等采取捐款、捐助等形式,支援家乡开展新农村建设,尽快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共建新农村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