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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提高民办养老院补贴标准 百张床位规模每床补三千
2011-03-03 09:51:56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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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2日从哈市民政部门获悉,为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今年哈市将大幅度提高民办养老院补贴标准,对10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养老院给予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由每张床位1000元提高至3000元。到今年底,哈市所有无照经营的养老机构将全部退出市场。

  据了解,目前哈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40万,5%的老人有进入养老院的意愿,而哈市具有合法手续的民办养老院仅209家,公办养老院5家,可提供1.1万多张床位,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不足20%。。

  为此哈市加大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力度,“十二五”期间,哈尔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4000张,每千名城市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哈市还将培育30家100张床位以上的示范社会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50%以上的床位用于失能老人护养。

  从2011年起,由哈市财政对市区范围内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收住“三无”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5元;收住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3000元;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2000元。

  今年,哈市将继续整合助老家庭,使更多无证养老机构加入连锁,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入住”需求。今年内,哈市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将退出市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