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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提醒:选购换季打折商品需谨慎
2011-03-03 13:22: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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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日讯 (记者 顾硕) 省消协3日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2010年3月份,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品牌鞋店购买了一双黑色羊绒皮侧拉链高跟短靴,标价1290元的鞋子打折后只有389元(三折)。当今年李女士换上“新”靴时,发现只穿了几天,拉索就坏了,靴筒内的毛边也开始脱落了。李女士找到当时购买的柜台,要求退换,却被告知购买时间已过一年,早已超出了“三包期”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类问题时有发生。正值季节交替之时,商家们纷纷不失时机地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换季大减价”、“冬季清仓”、“全场3折起”等广告标语被展示在各大柜台里。然而在消费者“疯狂血拼”的背后,却隐藏着很大隐患:换季商品必须等到当季使用,发现问题已超过“三包”期限,待到此时消费者的权益已无法得到保障。

  据了解,“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消法》中规定的“三包期”的时间是从购买之日开始计算,并非是使用之日。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换季商品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错失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期限,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换季促销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当场仔细检查辨别商品,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时退换。商品买到家中最好多试用、试穿几次,在三包期内多观察、留意,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另外,购买商品时索要发票或信誉卡,并仔细了解查看三包内容。如果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字样,按照规定是不能享受“三包”售后服务的。最后,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打折促销活动,当心换季促销虚折假价。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