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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百余个治污项目全部建成
2011-03-20 09:00: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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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20日讯 19日下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情况汇报会在哈尔滨举行。记者从汇报会上获悉,截至去年底,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已全部建成。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已全部建成(含8个调整项目),其中94个项目已通过了省环境保护厅的验收,占项目总数的81.03%。黑龙江省13个地市已全部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此外,黑龙江省还在《规划》外增补了47个项目,目前15个项目已建成调试,20个项目在建,12个项目正在前期筹备。

  随着《规划》项目的建成并投入运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去年,环境监测部门对松花江流域55个河流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流域内水质达标率达到58.18%,比2005年提高了23.63%;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和佳木斯段的水质已由“十五”期间的重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松花江局部江段已可以满足某些对环境要求极苛刻的珍贵野生生物繁衍生息,鲟鱼和鳌花等稀有鱼类消失多年后再现,松花江入黑龙江口的湿地已有稳定的东方白鹳种群栖息。

  据介绍,《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松花江流域水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首先得益于黑龙江省对此项工作的重视。2007年年初,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及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发改委和环保厅等15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连续4年召开松花江规划项目专题推进会。环保、发改、建设和监察等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研究问题,合力推进。省环保厅建立了项目调度制度,并对重点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季通报,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其次,各市地的主体责任被强化,实现了责权利的相统一。与此同时,省环保部门以管促建,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来促进《规划》项目的实施。环保厅实施了严格的流域行政区界水质考核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环保厅还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向松花江流域超标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过去的5年里,全省各级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万人次,检查企业7.5万家(次),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类企业1130家,限期治理1416家。

  《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支持是关键。近年来,除国家投入黑龙江省《规划》项目专项资金24亿元外,黑龙江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18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省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工业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各市地亦积极筹措配套资金20多亿元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市地还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建设《规划》项目。据统计,过去的五年,黑龙江省累计在松花江流域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24亿元,是《规划》项目总投资的1.7倍。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