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5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的关于开展“促创业、促创新、促成才”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为推进全市“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人社部门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八大工程”、“八项措施”,确保我市在3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实现创业1万人以上,开发5000个创业创新项目。
实现创业创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用3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创业创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创业1万人以上,其中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3000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率达到50%。开发创业创新项目5000个。投入各类各项创业补贴资金54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亿元。建设10个布局合理、门类较全、功能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10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60万人次;完成失业人员创业培训1.8万人;每年完成创业师资培训50人,全市创业培训师资达到200人以上。建设60个高层次领军人才梯队,力争20个领军梯队的科研创新能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年均获科技进步奖80项以上、专利20个以上。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00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6万人。
八大工程助推“创业创新、全民成才”
为推进全市“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推出创业创新项目开发等“八大工程”:
———创业创新项目开发工程。进一步拓宽创业创新项目征集渠道,开展产品、技术、市场、政策、政务等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趋势研究,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服务;与专利管理部门、加盟连锁企业协会、外地市创业创新项目服务部门建立联络合作机制,广泛征集各类创业创新项目,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和筛选后纳入创业创新项目库,面向社会推介。
———创业创新指导平台建设工程。成立市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创业创新服务工作的筹划、指导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市)建立专门的创业创新服务机构,街道(乡镇)设立创业创新服务窗口,充分发挥社区保障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形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的创业创新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创新项目咨询、创业创新方案策划、创业创新跟踪指导等服务。
———创业创新培训工程。我市所有有创业创新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将全部纳入创业创新培训范围,重点开展创业创新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计划”;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创业创新意识培训,全面加强就业培训;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着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科学素质。
———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努力提高领军人才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梯队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高层次优秀年轻领军后备人才。加强第三梯队骨干人才锻炼,大力倡导团结协作、集体攻关的团队意识,建设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攻关能力的创业创新团队。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高技能人才蓝领升级工程。以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体,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实现高技能人才不断进档升级。在我市支柱产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建设数控加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服务外包、高新技术等技能大师工作室。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工程。根据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目前实际创业、就业率接近30%的实际情况,逐年提高有创业就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率。根据岗位需求,组织个性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多种实用型课程,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程。全面落实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为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创业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引导其围绕二、三产业和服务业从事产品加工、商贸零售、餐饮服务、社区服务等个体经营,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实现生存型创业。
———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工程。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以各种形式创业,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开发创业项目,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使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实现自主创业。大力推进科技引领创业创新,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落实各项科技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八项措施保相关目标顺利实现
为确保我市“创业创新、全民成才”相关目标的顺利实现,人社部门专门制定了保障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到位等“八项措施”:
———保障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发挥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对创业工作的促进作用,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奖励补贴、创业标兵和创业典型奖励补贴。为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的困难,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各区设立担保机构,委托承办银行,独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突破现有用人机制对创业创新束缚。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在国家规定框架内制定政策规定,吸引公务员辞职退休创业创新;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辞职离岗,创办领办企业,制定相关优惠的配套政策;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无业人员创业就业行列,享受无业人员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对个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而创办的企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建立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有利于公开选拔、考核奖励、岗位竞争和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加大对领军人才梯队建设支持力度,对省、市重点、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梯队给予奖励,对被评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给予5万元奖励。研究探索创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研究探索对创业成功人员的鼓励政策,如资金奖励等。
———为创业创新项目提供充足技能人力资源。依托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和具有优势培训资源的企业集团和各类高职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能独立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技能劳动者,打破年龄、资历、身份等限制,允许他们破格或者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每两年以市政府名义评选一次技能大奖获得者30人,技术能手6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人。
———强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开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窗口服务,大力开展创业创新政策咨询和创业创新指导服务,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组织成立创业创新导师团,向各类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创办企业、技术研发、投融资指导等方面的服务;组建志愿者队伍,搞好创业创新对接对口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创业项目对接活动,促进创业创新项目成果转化。通过举办“2011年创业创新人才服务月”系列主题活动,积极为各类人员创业创新牵线搭桥,为创业创新企业招才引智。
———搭建创业创新信息交流服务平台。跟踪我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大项目建设工程,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破除人力资源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畅通流动渠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各类创业创新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为各类创业创新企业引进人才;建立创业创新人才网,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网、就业网、创业网上开辟创业创新专栏,为各类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全面、及时的资讯,发布招聘信息,开展网上创业创新人才交流活动。
———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创业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建立专业化创业师资队伍。加强创业师资培训,每年组织1次教师进修培训,每次不少于30课时。制定创业培训师资考核管理办法,每年组织1次师资资格考核。
———提供组织领导保障。把“促创业、促创新、促成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人社部门岗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