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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深化改革 萝北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
2011-06-14 20:4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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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4日讯(记者 王蕊) 黑龙江萝北县是一个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也是全省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借着医改的东风,萝北县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着眼建立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解决了一些长期性、历史性的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萝北县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新机制运行轨道。

  明确全行业管理新改革机制

  按照政策,萝北县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划归到县卫生局实行全面管理。制定了县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发展做出长期规划,对合乡并镇后的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机构按照“一乡一院、一村一所”原则进行整合,全县共设置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机构74个。今年5月,按照区域规划,县城内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隶属于县卫生局管理。目前,萝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全部理顺,运行顺畅。

  财政兜底 医药分家有推力

  萝北县是黑龙江东北部的一个边陲小县,地广人稀,县属人口9万人。2009年,该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亿元,低于全国县域经济平均水平。就是这样一个小县城,超前运作,全力保障基层综合医改。仅2010年,县级财政向乡镇卫生院统筹补助资金905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约750万元,是2009年的2倍。

  为了改变业务收入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的状况,自2010年起,萝北县对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思路,县财政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经常性支出,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本地失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全额发放了职工原来不享有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会费、保健费、个人取暖补贴、第13个月工资和涨补工资等待遇。2010年乡镇卫生院职工年均收入达到2.93万元,较2009年的1.8万元提高了63.5%。近十年来,萝北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第一次足额按月发放到位。2010年,财政补偿到位后,全县乡镇卫生院月人均工资由1242元增加到1948元。

  利用基层综合医改的契机,解决了萝北县乡镇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长期以来的“工资欠账”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乡镇卫生院职工在综合改革前因为条件苦、待遇差,很多人找各种理由到县里工作,改革后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空前高涨,队伍更加稳定。团结镇乡镇卫生院西药房的董晓梅表示,09年前,连工资都挣不满,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才挣到每个月600元,很灰心。现在一个月至少能拿到1600元,大伙都干劲十足,现在能安心地为患者服务,也更主动地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

  引进竞聘、考核 注入新型用人机制

  为了避免补偿到位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又端上“铁饭碗”,萝北县同步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竞聘制,编制只作为核定补助和聘用人员的依据。2011年4月,萝北县在乡镇卫生院一级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竞聘和分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而就在分流人员比例占原有在职人员的36.5%的情况下,萝北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核编、定岗、分流,平稳地推进了医改的整体进行。

  改革前,全县共有编制205个,实际使用181个,按照户籍人口1.5‰核定后现有编制115个,共需要分流人员66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设置的同时,重新核定人员编制为31个,并按照惯例、专业技术、工勤只能三种岗位类别,共设置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占87%。

  定编定岗后,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组织下,组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任期3年。无论是院长或是一般医务人员,参加竞聘时必须进行竞聘演讲,接受全体职工的民主测评,竞聘得分现场公示。其中,院长得分由职工评议和领导小组评议各占50%;职工竞聘中,院长打分占20%,全体职工评议占80%。第一轮职工竞聘共有119名职工申请参加,对出现空编的卫生院,实行了二次调剂竞聘,最终108人通过了竞聘上岗。对定编定岗后66名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分流,其中,提前退休28人,病退休19人,待聘11人,退职2人,将长期借调在县医院和中医院的6名医生调剂到两个医院。

  分流后,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队伍更加年轻化,平均年龄由原来的39.7岁,降低到目前的37.3岁。副高级职称占有率由原来的1.8%提高到2.8%,中级职称由原来的41.3%,提高到了44.4%,职工队伍的总体素质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