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东北网记者就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相关情况,将各媒体新闻报道进行整合。
据介绍,《社会保险法》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基本保障。同时,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
工伤保险 |
|
养老保险 |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
医疗保险 |
|
失业保险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迎新就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详细内容】
·覆盖全民
·统筹城乡
·突出维权
·规范管理
解读:灵活就业者可参加职工医保【详细内容】
·基础养老金向国家级统筹过渡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失业人员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工伤无人管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纳入普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
我省将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五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制度模式、资金来源、享受待遇的条件,明确了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险关系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强化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手段和措施,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等【详细内容】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分10个档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划分为100元至1000元/年十个不同缴费档次,个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须连续缴满15年,不足15年的,可补足15年。参保人员月领取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目前为55元,个人账户部分视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而定。 【详细内容】
养老保险将全国“漫游”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席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黄迎新介绍了《社会保险法》在解决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特别是养老保险实现全国范围转移接续等方面的诸多亮点。
黄迎新介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等制度性障碍。其确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制度无缺失、覆盖无遗漏、衔接无缝隙,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基本保障。 【详细内容】
相关新闻
提高参保比率扩大报销比例 哈尔滨提升居民医保水平
哈市将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今年哈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将提高到98%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确保全市稳定在98%以上,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详细内容】
松北养老保险服务大厅投用 办养老保险不用过江
28日,松北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在文苑路6号揭牌投用,松北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办养老保险业务不用再过江。
据介绍,松北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分上下两层,备有饮水机、文件自取栏、书写区、等候区、自助查询打印区等,主要办理参保企业及参保人员的新参保、转移、停保、续保、信息修改、注销和稽核、企业及个人账户变更、区属企业及大客户网上申报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