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9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公共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禁止利用公共地下空间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住院处,违者最高将罚5万元。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于集体住宿、经营旅店的公共地下空间,每个房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不得设置上下床,并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器材、消毒器材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禁止利用公共地下空间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住院处。在公共地下空间内生产和加工饮食应当划定专门的饮食生产和加工区域,在公共地下空间非饮食生产和加工区域内禁止用火、用电烹饪、烧烤食物。
市民可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7日,网址://www.hrblaw.gov.cn,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农林财经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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