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策
搜 索
施工挖断地下管线最高罚10万
2011-07-20 08:59: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7月20日讯 目前是施工旺季,哈市加大了对施工损毁地下管线的处罚,最高可罚款10万元。

  据哈市建委管线办吴常昌介绍,6月27日,哈尔滨沃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清理塌方土时,使用挖沟机将太古街637号燃气管线挖断;7月4日该公司在公司街副17号门前施工时使用挖沟机再次将燃气管线挖断,两次事故共造成1000余户居民生活用气受到影响。管线办将依法追究该公司责任。

  据《哈尔滨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监理或施工单位未建立或未落实质量责任制,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对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未对毗邻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