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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2011-07-30 09:05: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业伟 马云霄 吴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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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讯 今后,我省将积极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使用环节管理、资产处置环节管理、资产收益环节管理,使国有资产收益成为政府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这是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也是实现源头治腐的需要。

  今年是全省财政系统的“基础管理年”,我省将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日前,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了省级资产处置审批办法,下发了加强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期,要着重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部分专业设备的配置标准,对于已经出台的配置标准,将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还要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对其产权、收益分配等监管职责,从制度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省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新的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规范部门资产处置行为。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强化依法理财、依法管物理念,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资产管理中的“弱点”和“盲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实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今后我省将着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与实施应用工作,根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综合分析、在线审批、全过程动态监管等功能,提高财政和部门、单位的应用水平及效果。按照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逐步实现资产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切实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持。

  据悉,省级财政在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局专门设立了监督管理组,并配备专职人员强化执法力度,还将设立长年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财政同步监督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监督局将适时开展对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及资产处置、经营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再监督。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