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日讯 记者1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从今年起,哈市开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到2013年,全市新建、改扩建264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其中,城镇小区配套建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闲置校舍优先办幼儿园
据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哈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总数为21.59万人,其中农村12.31万人;共有幼儿园1138所,其中公办园数112所;在园幼儿总数15万人,其中公办在园幼儿3.01万人。市民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全市新建、改扩建264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基本解决入托难问题。
哈市将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建幼儿园。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名园办分园等办园模式,扩大幼儿教育资源。
小区配套建公立幼儿园
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上,哈市将重点在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264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重点在城区和乡镇,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充分利用富余校舍和其他社会公共资源,优先改、扩建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
哈市还将大力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幼儿园。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依法维护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保证民办园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
今后,哈市城市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将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使用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