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日讯 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关于哈尔滨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明确规定由哈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监管局、统计局等部门牵头,探索建立哈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意见规定,哈市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协调增长机制,继续完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工资增长措施。落实国家和省“保供稳价”政策,突出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在改善民生方面——意见规定,加快保障住房建设,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从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将国有、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畴,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提高城镇居民中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将关停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