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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一”保护区损毁旧址建筑最高可罚50万元
2011-08-10 09:38:23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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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0日讯 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旧址建筑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重新划定了保护区域范围,明确了分级保护的措施。

  据悉,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进行细菌武器研究、实验、生产及指挥细菌战的遗址群,是我市重要的历史遗存,其所承载并留存的日本侵华罪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条例》规定,保护区域不仅包括平房区的本部旧址和城子沟野外实验场,还包括位于南岗区的细菌单科制造厂、吉林街联络处和日本领事馆等。

  《条例》规定,涂污、刻画或损坏旧址建筑或陈列文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旧址建筑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堆放杂物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改变旧址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擅自在旧址建筑上添加设备或构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明确了旧址保护对象,将旧址建筑保护区域分为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依法批准公布的范围执行。在旧址保护范围内除进行旧址建筑的维护、修缮、保护和展示工程,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并禁止在限制拍摄的区域拍照等。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