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6日讯 4月11日,最高法院正式授予大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为2011年度全国唯一一家“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7月28日,最高法院与黑龙江省委在大庆时代广场隆重召开“全国模范法院”表彰大会。让胡路区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大会为发展契机,以全国模范法院为新的起点,以新的精神风貌、新的思路措施、新的审判质效,适应形势新要求,肩负历史新使命,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强化政治建院不动摇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用“三个至上”引领方向,始终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审判工作,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同履行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有机统一起来,始终把能动司法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为创建百年油田,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施展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坚持践行司法为民不动摇
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切实增强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水平,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们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施展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不动摇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强化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阳光司法,维护司法权威,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施展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动摇
深入推进司法管理年和制度落实年活动,坚持用大庆精神建班子、铁人精神带队伍,强化素质,提高司法能力;从严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塑造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铁人式”法官队伍,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上施展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光荣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让胡路区法通过四个坚持不动摇,强力巩固“全国模范法院”成果,并开始了新的征程,即努力争当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具有时代特色的人民满意好法院。他们决心不辜负“全国模范法院”这一崇高荣誉,决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殷切期望,决不辜负全区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一定以更高工作标准,加倍努力奋斗,在大庆这片英雄的热土上续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让大庆红旗永不褪色!让铁人精神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