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28日讯 “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被处以罚款,损害房屋整体结构安全将追究房屋所有人法律责任。”记者近日从齐齐哈尔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站获悉,《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一直以来,齐齐哈尔市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以《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为准绳,该办法由市政府在2006年制定出台。近年来,随着全市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逐年增多,全市住宅小区已增加到200多个,中心城区小区数量达到了近100个。
在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使用中,百姓的私拆滥改之风也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统计,齐齐哈尔市年均违章拆改房屋的住户就达到了几千户,从下挖室内地面、在承重墙上扒门窗,到拆建楼板和楼梯、室内门墙移位、在承重墙上抠槽等拆改方式多达20余种,损害房屋安全结构的同时,更危及到了百姓的人身安全。《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将原有的地方性规章上升到法律层面,不仅在执行和处罚力度上明显增强,更着重突出了房屋合理使用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该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职能,也加大了建筑结构使用安全保障力度。
相对于之前的管理办法,新条例在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方面实现了新突破。首次强调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拆改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市、县(市)区房地产产权管理结构应当在其房地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在办理房地产转移和抵押登记时,需提交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成整改的证明文件。”
与此同时,新条例还加大了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责任人的处罚金额,并对施工单位就房屋的保修或治理提出了规定。原来的管理办法中对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罚款金额上限为5000元,新条例指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房屋保修或者治理的,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理或者治理,逾期未修理、治理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条例还加大了影响住宅楼和含住宅的综合楼内的房屋结构安全的处罚力度,对擅自变动承重墙、梁、柱、楼板、基础或者剪力墙等主体结构或者结构构件的处罚上限达到了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