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9日讯 今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龙凤法院卧里屯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以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为核心,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建章立制,各项管理工作平稳推进,切实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法庭立足基层,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排解纠纷、指导调解、服务经济的社会职能,年初以来,共审结案件321件,调撤方式结案数达到280余件,调撤率为87.5%,至今无发回改判案件。
一、建立审判管理制度,实现审判资源配置科学化
为了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实际矛盾,法庭在审判管理方面实行“四化”工作机制,对审判资源配置进行了合理整合,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一是立案管理专人化。指定由立案接待员专门负责立案工作,做到当即立案,当天转到审判员手中。同时,建立巡回立案制度和假日法官值班制度及财产保全措施的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规范送达、保全、调查、公告、鉴定、反诉、中止、延长等相关制度,设立假日法庭、巡回法庭,推行速裁机制。三是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化。采取“日提示、月讲评、季小结”工作方法,加强审管工作。“日提示”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案件程序瑕疵、法律文书撰写等存在的问题当即指出,当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既提醒,又督促;“月讲评”指每月对承办人的办案情况、日常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讲评并通报全庭;“季小结”是由承办人汇报本季度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经验,交流体会,互相提醒不足之处,使其他干警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审判员、书记员的职业能力。四是结案归档管理严格化。严格执行案件报结制度,案件审结后,当日网上报结案件并形成完整的电子卷宗,杜绝“报而未结”现象。严格按期归档,案件报结后的两周内将实物卷宗移送档案室,档案室签收后的明细表先由内勤核对,再报庭长审阅,杜绝“结而不归”现象。
二、建立“四三三”调解联动机制,实现社会效果最佳化
“四三三”调解联动机制是一种以“四个部门”、“三级网络”、“三项制度”为主要框架,整合诉讼调解、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在处理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优势,实现调解信息互通有无,调解方法互相借鉴,调解能力互相促进,调解纠纷互动解决,实现调解功能的最大化发挥而探索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个部门”是“四三三”多元调解联动机制的主体,包括人民法庭、公安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法庭通过调解联动机制,以“三级网络”和“三项制度”为具体内容,使四个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部门优势,有效平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项制度”即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制度、调解联络制度和调解培训制度。通过座谈会、业务技能培训、旁听庭审、参与业务学习等形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律素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和控制辖区内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三级网络”,即建立由人民法庭、乡镇级人民调解组织及治安调解组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构成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通过发放网络联络卡和调解忠告卡,设置调解网络联络员、合议庭专区专案专办等形式,将诉讼调解、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的联系起来,实现证据联动、案情联动、监督联动、权利告知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共联动调解案件286件,培训调解员70人次,举办培训班4期,发放网络联络卡和调解忠告卡1000余份,有效节约诉讼成本,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化。
三、建立接待首问首办制度,实现审判工作便捷化
基于大多数群众对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分工不了解、对法律程序不熟悉,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的实际,法庭专门建立了接待首问首办制度。该制度是指首问首办责任人对前来参加诉讼、咨询、来访、来电、办事等活动的当事人或其他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的制度。首问责任人对涉及自己工作职责的事项,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能让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跑第二次。对手续不完备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法庭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疏导工作。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联系相关部门派人接待或引导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年老体弱、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或来访群众必须给予照顾,提供便利,协助办理相关事务。首问首办制度的实行不仅让老百姓少走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更体现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