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讯 “龙凤区法院是我们公司的‘大救星’。不仅救活了公司,也让10000多名面临下岗的员工有了饭碗。”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马维禄感激地说。
2009年,被执行人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出现资金困难,导致拖欠职工工资、材料款、工程款等问题,企业濒临破产,近万名职工面临下岗。若对其直接简单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法律程序,不仅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完全实现,还将产生企业破产倒闭,万名职工下岗,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后果。令人欣慰的是,龙凤区法院执行局秉承“良心执法”理念,针对建安集团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当事人到场,积极做通当事人工作,最终研究制定了一套多方都能接受的限期还款计划。目前,企业运转良好,积压的欠款预计年内即可还清。
“良心执法”是龙凤区法院为避免简单机械办案、提升干警职业操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所提出的一种执法理念,来源于宋太祖的“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你们领的俸禄,都是民众的血汗。百姓好欺负,但你瞒不过老天爷。)“良心执法”是指干警在严格依据法律开展执行工作的同时,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在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以赤子之心,办良心之事,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同时,结合“假如我是当事人”口号,让每位干警在工作中自发地以心换心,换位思考,同情当事人境况,化解心中积怨,保障其合法权益实现。
“良心执法”虽是一种理念,却能在执行工作中实实在在地得以体现。申请人徐某也是“良心执法”的受益者。2006年,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高位截肢,但被执行人代某在事故发生后,通过离婚等多种方式将所有财产转移,虽开着名车,花销阔绰,但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已无可执行财产,应该说若直接采取终结执行程序等措施依法有据,并不为过。但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正是凭借“良心执法”理念,在穷尽一切手段查找其财产信息后,并没有放弃,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大庆电视台合作曝光代某信息,借助群众和舆论的力量,维护徐某的合法权益。电视节目播出后,被执行人代某在十天内便给付徐某赔偿款。可以说,“良心执法”理念是代某案件得以成功执行的关键,是徐某权益得以实现的基础,是司法权威得以维护的保障,让更多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