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  法院天地
搜 索
龙凤区法院法官行程数百里 监狱开庭解心结
2011-10-12 13:42: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2日讯 近日,龙凤法院民二庭3名法官和书记员在庭长李晓舟的带领下,奔波数百公里到呼兰新建监狱和省女子监狱,分别开庭审理大庆庆鑫盛农资公司起诉王某、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力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王某、刘某两人涉嫌诈骗大庆庆鑫盛农资公司化肥款90万元,经龙凤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于2009年7月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由于被二人诈骗的余款去向不明,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没有明确。判决下达之后,公司负责人黄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上访,请求法院帮助追回被诈骗的钱款。原告起诉后,民二庭庭长李晓舟认真接待了黄某,并耐心地对其释法析理,告诉他意气用事是没有用的,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才能够解决问题。经过劝导,黄某的情绪稳定了,同意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为二被告均在服刑,且不在同一监区,李庭长将实际情况上报至主管院长,经过研究决定,由李晓舟庭长带领副庭长杨德龙、助理审判员谢金玲及书记员马莎莎陪同当事人,一同到二被告服刑的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和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分别审理此案。由于路程较远,民二庭法官一行四人早上就从法院出发,驱车赶往呼兰。原告黄某已经将近70岁,行动不便,且患有心脏病,在半路突然晕眩,状况十分不好。法官谢金玲和书记员马莎莎立刻下车买药帮其服下,并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法官们到达呼兰监狱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但被告知王某已转监至新建监狱。他们顾不上休息,又驱车至新建监狱,在监狱警方的配合下开庭。庭审原告方举证较多,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因为事先准备充分,顺利地完成了庭审。下午法官们又带着相关材料继续赶往省女子监狱进行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十分不合作,她说:“我已经服刑了,现在没钱,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黄某听到这番话后情绪非常激动,和被告当庭吵了起来。法官们分别做两方当事人的工作,在安抚黄某情绪的同时,严肃地告知刘某,她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在对其详细阐明了相关法律条文并进行了利害分析后,刘某终于接受了法官的劝解,表示会对自己犯下的罪过负责,在能力范围内尽量赔偿,安心服刑,好好改造。回到法院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李庭长亲自开车将黄某送回了家。黄某下车时握着李庭长的手,感动地说:“经过这次庭审,我看到了法官为民服务的真心,以前我给法院添了很多麻烦,真是惭愧,实在是太谢谢你们了!”

  龙凤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放弃了个人的休息时间,根据原告的特殊情况,将此案的审理时间提前,方便了原告诉讼。对在监狱服刑的被告,利用庭审时机,详细讲解法律知识,使他们更好地接受改造,安心服刑。并通过在行车路上和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无微不至的照顾,赢得了原告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