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1日讯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鹤岗电业局荣获黑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兵荣誉。
近年来,鹤岗电业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坚持以“创新、发展、服务”为导向,从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和源头抓起,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依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上,鹤岗电业局创新管理模式,率先开发运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机制,切实保障了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上,鹤岗电业局研究出了一套“以自助式培训为主、他助式培训为辅、交叉式培训、联合式培训、共享式培训、订单式培训有机结合”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举办了智能电网讲座等15个培训班,1000多人次员工参加了新知识、新技术学习。先后与东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人才密度为93.35%。
鹤岗电业局认真执行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积极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设立了“百日安全奖”,提高安全生产奖励力度。建立了安全警示教育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为生产一线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截至12月1日,实现安全生产5340天,排名省电力系统第一名。
鹤岗电业局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从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协商制度、深入推行厂务公开等工作入手,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成为全省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推行了职工“个性化体检”模式,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切实营造了“快乐向上、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坚持讲原则、讲政策,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企业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市级诚信纳税企业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