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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人防工程禁办学校
2012-01-05 09:16:0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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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5日讯 4日,《哈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禁止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疗机构住院处,违反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于2月1日开始实施。

  火与电使用不当,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办法》规定,在人防工程非饮食生产和加工场所内,禁止用火、用电烹饪食物。任何人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吸烟。禁止在人防工程二层及以下层设置员工宿舍、经营旅店。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