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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推广预防腐败新招 “一把手”告别“一言堂”
2012-01-13 15:38:0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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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月13日讯 如何以制度来规范和制约党政“一把手”的权力,从而预防腐败?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获悉,延寿县探索推行的监督“一把手”办法对此进行了有益尝试。目前哈市正在全市范围推广这一经验。

  据悉,为改变“一把手”决策“一言堂”, 2010年6月,延寿县在哈市纪委指导下,出台《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领导班子分工中,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及项目建设、物品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项工作。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即由分管领导拿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从而打破“一把手”权力垄断。《暂行办法》出台后,党政“一把手”由“台前”走到了“幕后”,“一把手”不再直接审批,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全县80个单位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由副职分管人财物等工作,“一把手”进行监督,副职由此有了更多积极性。

  该县还对依法行使的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审核权、认证权、核发权、资产处置权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形成《部门现行权力目录》,目前已确定全县各部门行权事项324项。目前,已健全完善了涵盖规范权力运行各个方面的县级配套制度86项,部门配套制度1000余项,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暂行办法》推行一年多来,对该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信访举报件大幅减少,到目前针对党政“一把手”的举报历史性地降为“零”。目前,哈尔滨市纪委正在全市各区、县(市)、市直单位中推广延寿县“一把手”监督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