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讯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佳木斯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制发了《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把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发制品、食用油、奶制品、酒类、饮料、速冻肉制品、速冻面制品、儿童食品、蔬菜等作为重点品种,采取“六查六看”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食品经销网点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12月下旬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500余户,其中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600余户,食品批发、集贸市场22处,查办不合格食品案件23件,查扣不合格食品105公斤、伪造产地“大马哈”鱼400余公斤、冒牌羊肉卷175公斤。
突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强化市区和县镇所在地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大集、农村食杂店及食品集散地、冷库仓库等场所作为重点部位,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市工商局专门在郊区工商分局召开了农村大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召集农村大集、集贸市场开办者参加,要求其做到“四建立”,即建立登记台帐、监督岗、12315维权点和内部责任管理制度。会后,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加大对农村大集、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集中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营“三无”、过期食品和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共查办农村大集经销假劣食品案件33件,取缔无照经营5户,查扣“三无”、过期和假劣食品260公斤。
突出肉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市肉类食品生产加工厂、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排查清理,重点检查有无检疫证明、商品合格证以及涉嫌非法使用添加剂的肉类制品,共取缔农村私屠滥宰户50余户。主动协调郊区商务局屠宰办、畜牧局和大来、沿江、敖其等乡镇政府,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屠宰点,实行生猪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在每个行政村由一名村干部担任防疫监督员,每个乡镇委派一名专职畜牧干部负责屠宰点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杜绝了农村私屠滥宰行为发生。
同时,市工商局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发挥12315维权网络作用,强化食品市场整治效果。采取印发食品安全手册、上门宣传和邀请媒体记者跟踪报道等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6100份,在市县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12条次。在元旦小长假期间,各级12315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值机,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积极解决食品消费纠纷,做到了有求必应、有诉必果、有案必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86件,申诉举报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