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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2012-01-30 10:34:32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全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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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30日讯 2011年,伊春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突出主题,创新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各个环节。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开展了学习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成功地承办了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主办的“激情广场”、“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歌咏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力、凝聚力。

  巩固成果,找准差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稳步推进。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年的创建任务,积极谋划、扎实工作、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2011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有2个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区、1个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社区、4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社区。有20个社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社区、15个小区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小区。

  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声有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11年,我市的嘉荫县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嘉荫县青山乡建华村被命名为全国文明村。有1个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2个镇被命名为省级文明乡镇标兵、2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文明乡镇、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标兵、7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有1个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乡镇、11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文明村标兵、1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文明村。

  围绕中心,突出特色,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不断深化。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市窗口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11年,我市有1个行业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系统,有1个系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系统。

  科学规划,依法创建,文明单位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规范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提高创建意识,拓展创建领域。2011年,我市有2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有21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31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有124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73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弘扬正气,促进和谐,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第三届公民道德建设“十佳人物百颗星”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道好人、倡文明,我做文明评论员活动”和师德、医德建设网上行等网上创建活动,还组织开展了向见义勇为模范隋金成学习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关心道德建设、支持道德建设、参与道德建设的巨大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2011年,我市有4名同志被省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授予“省百名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有83名同志被推荐为市级道德模范。

  深化教育,丰富载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创新高。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前置条件,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11年,我市有1所家长学校被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命名为黑龙江省示范家长学校,有2个社区被命名为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有1个区被命名为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区,有1所家长学校被命名为黑龙江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

  弘扬文化、传承文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在元旦、春节组织开展了“五送、四进,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清明节组织开展了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端午节组织开展了“改陋习、树新风、文明过端午”活动,在中秋节组织开展了“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以“魅力林城、情寄中秋”为主题开展了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以“互助友爱、共度佳节”为主题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以“传承文明颂中秋”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文化活动、以“与文明同在、与佳节同行”为主题开展了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以“军民鱼水情、共建文明城”为主题开展了军民中秋共建活动。丰富了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营造了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普及活动。

  温馨邻里,和谐家园,“邻居节”活动丰富多彩。从弘扬中华民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入手,本着抓特色、建长效、重创建、促和谐的原则,扎实推进“邻居节”活动。2011年,我市有6名同志获得了全省第六届邻居节活动好邻居荣誉称号,市文明办及3个区获得了全省第六届邻居节活动组织奖,5个社区获得了全省第六届邻居节活动优秀社区奖。有100名同志被市文明委授予邻居节活动首届“百名好邻居”荣誉称号。

  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志愿服务活动。一是成立了伊春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召开了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三是开展了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培训活动,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已达到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四是组织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伊春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五是继续推进“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和关爱残疾人活动。

  2011年,我市有1名同志获得“全国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有1名同志获得全省志愿服务“五个一百”活动“十佳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3名同志获得省“百名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有1个志愿服务队获得省“十佳志愿服务队”荣誉称号、1个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获得省“百个优秀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荣誉称号、1个志愿服务队获得“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队”荣誉称号、1项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省“百个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荣誉称号、2个单位获得省“百个优秀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荣誉称号。

  发挥优势,相互促进,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扎实有效。共建内容不断丰富、共建领域不断拓宽、共建模式不断创新、共建成效不断提高。2011年,我市有2个共建对子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有1名同志被省军警民共建共育领导小组命名为省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个人。有35个共建对子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有36名同志被市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市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有计划地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培训活动和省文明办组织的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培训考察活动。二是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文明办活动。举办了创建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总结推广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三是加强了《伊春文明网》建设和管理,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网上申报系统,开发了网上调研、网上监督、网上民生热线系统,招募了网络志愿者。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