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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月余破获非法集资案22起 发布三种辨别方式
2012-02-10 09:52: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孟飞雪 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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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2月10日讯 9日,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1年11月10日起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战果。截至2012年1月31日,我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挽回经济损失1577.7万元。

  据省公安厅介绍,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常见的手段有五种:一是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系种植(养殖)等方式吸收资金;二是以公司、企业即将上市为名,采取股权转让方式吸收资金;三是以投资矿产资源开发为名吸收资金;四是以投资黄金、外汇、期货交易为名吸收资金;五是以房产销售为名,采用返本付息的方式吸收资金。

  省公安厅提醒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一看融资主体是否是依法设立的机构,融资行为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相符;二要审查其投资项目是否真实;三要审查其承诺的投资回报率。通常情况,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30%,过高的投资回报率是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违背的,因此存在极大的风险,极可能是骗局。如果发现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可拨打0451-82696365举报。

  典型案例

  螺旋藻培养机为饵 “金源葆”非法集资8亿多

  从2006年5月至2008年4月,黑龙江省中科金源葆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螺旋藻培养机,高价回收螺旋藻,定期返还投资款为手段,累计非法集资8.62亿元,涉及受害群众1.85万,造成实际损失金额约3.2亿元。

  “高息原始股”设套 “英霞实业”骗了7000人

  原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焦英霞等人,以月返利3%-6%的高息为饵,先后推出原始股等十余种集资名目进行非法集资。此案涉及黑、吉、辽等11个省市7000余人,涉案金额8.88亿,实际造成损失金额7.59亿。

  编造各种项目 “圣瑞投资”非法集资近46亿

  2004年起,黑龙江圣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多家关联企业,以“发行内部投资基金”、“经营木材和亚麻深加工”、“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挂牌上市”等名义非法集资45.78亿元,付息金额12.88亿元,返本金额16.37亿元,投资人实际损失16.53亿元,全国共有11.18万人次参与集资。

  非法经营“伦敦金” “大庆汇达”敛财近800万

  自2008年成立后,大庆汇达投资有限公司在明知其没有经营国际“伦敦金”交易业务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高薪招聘业务员,再由业务员发展客户,收取客户保证金,诱使客户通过香港亚太金龙有限公司操作“伦敦金”,发展客户125人,非法获取保证金共计779万余元。

  以“返本付息”吸金 鹤岗百人涉案

  鹤岗市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房屋销售为名,采用返本付息的方式,以3%的月息为实体企业吸收资金,从中获利,非法集资总额达37.6亿元。案发至今,鹤岗公安局共立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类案件86起,破案81起,抓获涉案人员121人,刑拘51人,取保候审95人,逮捕36人。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