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8日讯(记者 顾硕)3.15前夕,黑龙江省大庆市“消费维权网”上的一则“请市民给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打打分”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关注。这是大庆对2011年市民评选的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的一次“年检”,老百姓不认可,满意度不达标的单位今年将被“摘牌”。
据了解,在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大庆市工商局、大庆新闻传媒集团和大庆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了针对医疗、银行、保险、旅游、大型商场及汽车销售(4S店)等6大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经广大消费者“公投”,评选出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大庆决定对这30家单位进行回访考核和重新评议,而“网晒”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重新考核形式。
据大庆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2011年,这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被评出后,在运行的近一年中,社会反响很大,个别企业不珍惜荣誉,见利忘义,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有甚者,未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少一些,但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后,消费者的投诉却多起来。
针对这种情况,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大庆市工商局、大庆市消费者协会决定把去年评选出的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回访考核和重新评议,让百姓给这些单位投票打分,好的继续保持荣誉称号,不好的就“摘牌”。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不搞终身制,杜绝“一牌永逸”,回访考核和重新评议后,将至少对1/3“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摘牌”处理。
在“大庆消费维权网”上,公布的对3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的重点考核评议内容是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解决、售后服务及组织机构。并将在今年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结果,根据最终的考核评议结果,对那些不负责任的“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摘牌处理。
大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大庆将着力完善对“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考核制度,对“消费者满意单位”建立考核档案,跟踪问效、定期考察、年终考核。为了防止企业投机取巧,2011年,大庆评选的“消费者满意单位”牌匾上,将印有企业名称和享受荣誉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