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8日讯 2月14日,《绥化晚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市区部分私立幼儿园再掀“涨价风”——家长直呼伤不起》的新闻报道,反映出绥化市个别民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甚至随意涨价等一些问题。这篇报道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2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万山对《绥化晚报》反映的问题做出批示,责成市区物价局和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纠正,要求市区所有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市区物价与教育两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市物价局组成调查检查组,深入到部分民办幼儿园进行调查走访、询问和约谈。市区共有132所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131所,公立幼儿园1所。调查发现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调查检查组纠正了这些单位的不正当收费行为。
2月26日上午,市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召开绥化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会议。会议对调查检查中发现的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传达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读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会议要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下达后,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管理,要求普遍建立调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强制收取代收代管费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存在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或由相应的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