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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赵雨森:妥善解决我省林区停止主伐遗留问题
2012-03-06 21:13:2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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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赵雨森。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东北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孙晓锐)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赵雨森表示,自2011年黑龙江省开始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后,林区职工就业及收入问题令人担忧。希望国家能够继续出台扶植政策予以妥善解决。

  赵雨森委员表示,我省实施《规划》和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黑龙江省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是大小兴安岭林区转变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但同时也遇到较多困难,特别是全面停止森林主伐后,黑龙江省调减木材产量252万立方米,林区收入大幅减少,其中:减少销售收入约25亿元,减提育林基金约2.4亿元,减少地方税收约2亿元,近10万林区职工就业及收入受到影响。

  为此,赵雨森委员建议国家对大小兴安岭林区给予相关支持。

  适当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额度

  目前,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比照资源枯竭型城市政策,每年可获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5亿元左右。但全面停止主伐后,木材产量骤减,引发财政与企业减收、职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凸显。赵雨森委员建议,国家进一步提高大小兴安岭林区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额度,主要用于完善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扩大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范围并提高标准

  目前,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林业中的重点公益林,补助标准为5元/亩。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由于纳入天保工程范畴,没有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范围。《规划》中明确:将大小兴安岭林区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重点区,加大中央财政的补偿力度。赵雨森委员说,考虑到黑龙江省林区的实际困难,恳请国家将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一并纳入国家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范围。同时,由于全面停止主伐造成的影响,恳请国家根据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将每亩补助标准提高到10元。

  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

  《规划》中明确: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它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赋予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西部大开发政策。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都给予了黑龙江省很大的支持。赵雨森委员表示,希望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在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和扶贫等方面进一步给予黑龙江省更大的支持。

  适当增加林区发展接替产业专项资金规模

  为支持大小兴安岭林区转型与发展,国家发改委在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了接替产业专项资金,这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加快林区经济转型、推动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赵雨森委员建议,为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应增加该专项资金额度,逐年扩大投资规模,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加快经济转型,增强发展后劲。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