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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区均未同意 海顺新苑小区物业费说涨就涨
2012-03-07 14:19:4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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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7日讯 “小区物业没和我们协商,贴了通知就大幅上涨物业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海顺新苑小区居民日前就物业费上涨投诉本报。记者昨天调查发现,在居民、社区、物价部门均未同意的情况下,该小区物业公司上涨了物业费。

  据海顺新苑小区居民介绍,该小区物业费一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5元的标准收取。上月末,小区物业贴出通知,物业费上涨了。记者昨天在该小区部分单元门口看到了2月24日张贴的“收缴物业费”通知,小区物业费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6月1日前未交,将收取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小区居民计算发现,虽然每月每平方米只涨了0.1元,但计算方式由原来的使用面积收费变成按建筑面积收费。以使用面积60平方米房屋为例,一年的物业费将由360元涨到648元,涨幅达到80%。

  哈尔滨市江海物业供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管部工作人员解释,小区物业费涨价是依据全市去年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该公司按照服务标准定出新价格,并改变计算方式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目前已经执行新标准,物业公司也已经向海顺新苑小区所在社区递交了涨价申请。

  市物价局经营收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针对的是新建成小区,如果对原物业收费标准调整,必须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应由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物业收费标准,经小区50%以上业主同意,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方能实行。

  海顺新苑小区所在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社区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只是送了一份“涨价说明”,并没有和社区进一步协商沟通。所以,社区也没有征求小区居民意见。

  记者随后从香坊区物价局了解到,海顺新苑小区的物业费涨价并没有在物价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