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策
搜 索
我省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水电气暖费用将享优惠
2012-03-09 19:27: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东北网记者 印蕾摄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东北网记者 印蕾摄

  东北网3月9日讯(记者 印蕾)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出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要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取暖费用,挂号费、诊疗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将享受优惠政策。

  目前,我省有残疾人2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5.72%。目前,我省残疾人事业基础比较薄弱,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残疾人在康复、教育、扶贫、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实际困难。《纲要》着眼于体现广大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向更好水平小康社会迈进的发展方向。

  社会保障方面,《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达到8%。城乡残疾人居民养老参保率达到85%,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年实施50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逐步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

  公共服务方面,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比例达到40%。新安置6.5万名残疾人就业。14万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农村残疾人10万人,城镇残疾人4万人。扶持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100个,盲人保健按摩师就业900人。创建扶贫助残基地100个,直接安置并带动扶持5000名残疾人就业。35%的残疾人经常参加基层文化艺术和健身活动。有需求残疾人享有法律服务和救助比例达到100%。

  社会环境方面,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提升5%。改造5万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新建、改建、扩建100个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