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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孙晓锐)“在坚持调控工作不动摇的前提下,高度关注上半年市场走势,按照‘稳中求进’的调控目标和房价‘稳中有降’的原则,在坚持控制投机性购房侵入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地进行有关政策预调微调。”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建议要掌握好2012年房地产市场控制的节奏和力度,巩固房价调控成果。
田在玮委员认为,目前,全国房地产调控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市场走势的不确定性和区域性差异仍十分突出。在市场持续下行中,近期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和足够重视。
田在玮委员告诉记者,2011年末,4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5.32亿平方米,在后一阶段,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还会上升,有可能引发在建项目烂尾和银行呆坏账出现,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正常运行。部分热点城市已出现土地供应和成交量以及新开工面积的减少,商品房供应指标下降趋势,对后续市场持续供应带来极大挑战。届时如果出现成交量回升,价格可能反弹,将影响调控效果的巩固和保持。2012年将迎来开发企业偿债高峰,开发企业现金流将面临严峻考验,要特别警惕开发企业负责人弃盘携款逃跑现象。同时要关注市场变化引发的局部地区的社会矛盾。
田在玮委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第六次会议提出的“继续搞好宏观调控,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的要求,做好今年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
田在玮委员建议,要支持群众合理的居住性购房需求,以缓解部分城市短期内待售商品房大幅上升的局面。在开发商下调销售价格以价换量、房价有明显回落的城市,应适时引导自住性需求买家入市购房,视情况逐步释放首次置业和普通家庭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城镇化过程中的购房需求,以缓解部分城市短期内待售商品住房大幅上升的局面,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保持后续市场的合理供应。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引导开发企业适量拿地和投资,保持后续市场的合理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