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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3月13日讯 物业公司随意弃管咋办、物业服务不好如何处罚、老旧小区谁来管、如何解决服务不好居民就不交物业费的问题……针对近期哈尔滨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天,记者采访了哈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张晓辉。
随意弃管咋处理?
接新项目需缴保证金
发生弃管保证金补偿
近几年,哈市的物业公司弃管小区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物业公司随意弃管,最受伤的就是小区居民。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住宅小区被弃管,如何破解物业服务管理中的瓶颈?
哈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张晓辉处长表示,在“物业管理年”的契机下,住房局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申报、变更、废止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包括在企业资质申报、晋级或换证时,均要求物业管理师不少于1人,或者持有《物业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证书》不少于2人,不具备的不予批准或暂缓批准。
同时,将计算机管理软件投入到物业监管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站基础档案》,将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站的资质、管理技术人员、项目坐落、管理面积、设施设备运行等基础情况全部录入微机,建立市、区、街道、企业、物业服务站网络工作平台,逐步实现数字化动态管理。继续采取与专业院校联合办学的方式,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为主体,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全年计划培训500人以上。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岗位证书,纳入《物业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信息档案》和人才库,与企业资质管理、物业项目招投标、信用等级评价、评先创优等工作相挂钩,实现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控,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在严格监管方面,新措施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今后新承接物业项目时,必须按照年物业费应收额的10%缴存信用保证金;对于既有物业项目,结合资质换证等工作,要求企业按规定予以补缴。同时,完善《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资金监管专户》和使用程序,在企业擅自弃管、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时,动用信用保证金予以处置。
服务不好咋惩罚?
建四级信用评价体系
拒不整改清出市场
近几年,一些开发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往往自己成立物业公司。这些物业服务企业大多是“草台班子”,运行服务后服务质量差,使得业主对此反响较大。
张晓辉处长表示,哈市住房将在“物业管理年”中以整顿市场为重点,逐步实现物业市场的规范化。对新建物业项目,凡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研究制定既有物业项目企业再进入招投标工作程序,填补监管空白。
在对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控方面,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组织日常检查和受理居民投诉等渠道,对环境卫生、设施维修、秩序维护等服务内容和质量,收集整理、季度发布、年终评价,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通过信用采集和评价,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实行奖惩机制,改善市场环境。
同时,启动企业退出市场项目机制,研究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市场项目实施意见》,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居民投诉率高、多次督办拒不整改的企业,启动强行退出机制,坚决清出市场。
老旧小区谁来管?
建社区物业服务站
老旧住宅全覆盖
老旧小区弃管、无人管理的现象层出不穷,这类小区管理起来往往难度大、投入大、利润小。
张晓辉表示,2012年,哈市将新增物业管理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面积400万平方米,纳入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老旧住宅300万平方米,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121个。有关部门将指导区、街道和社区,全力做好社区物业服务站建立工作,完成121个建站任务,将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全部管起来;及时指导各县(市)启动建站工作,将弃管老旧住宅管起来,使建站工作向外延伸。完善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定期考核;指导社区物业服务站加强收费工作,提高收费率,保证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
同时,结合“物业在行动·为您解烦忧”专项活动,以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老旧住宅为重点,有效利用市政府2000万元维修改造资金,采取“市里补贴一部分、区里匹配一部分、企业出资一部分、居民分摊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解决一批老旧住宅设施设备破损老化问题,老旧住宅项目维修面积累计1000万平方米。
老旧住宅物业费能否调整?
调整价格推行公示制
规范收费行为
现行老旧住宅物业费价格能否进行调整,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张晓辉表示,研究落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承担起本街道范围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区、街和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居民提高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调节建立业主与物业企业平等协商的平台,营造物业市场的良性循环。
在2010年下放的物业管理职权基础上,结合一些新工作职能范围的拓展,进一步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的初审工作、既有物业项目企业再进入招投标、组织社区物业服务站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等工作职权下放各区。
对现行老旧住宅物业费价格进行调整,并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严格规范物业企业收费行为,逐步建立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新机制。研究制定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凡未按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未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