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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中 哈尔滨市民最厌烦酒后驾车
2012-03-23 05:22: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杨志勇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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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3日讯 22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和“十大文明交通行为”征集活动揭晓。酒后驾驶机动车成为广大市民最关注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成为大家最提倡的文明交通行为。

  自3月15日开展“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和“十大文明交通行为”征集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交警部门通过投票、邮箱、微博、电话、网上论坛等形式,共征集到市民纸制和网络选票21596张,其他有关交通陋习的各类信息1241条。经统计,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在投票中位居“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前三位,比例分别占投票总数的17%、14%、13%,得票数分别为3671票、3023票、2807票。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乘车人在公交站台内候车,在人行道上打、乘出租车位居“十大文明交通行为”前三位,比例分别占投票总数的19%、15%、13%,得票数分别为4109票、3245票、2784票。

  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机动车

  3、交通肇事后逃逸

  4、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5、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闯红灯

  7、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掉头或转弯

  8、机动车乱停乱放

  9、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10、“港田车”“摩的”违法上路,占道揽客

  十大文明交通行为

  1、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

  2、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

  3、乘车人在公交站台内候车,在人行道上打、乘出租车

  4、驾车时不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机动车有序停放

  6、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7、文明使用车灯、车笛

  8、机动车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

  9、驾驶机动车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10、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减速慢行,注意瞭望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