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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2012-03-27 13:21: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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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记者 孙晓锐)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形象,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已于2012年3月23日开始施行。

  《通告》以损害城市形象、扰乱交通秩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的十九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凸显了四大整治亮点。

  一是从严查处公务、警务车辆。为督促公务、警务车辆所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有效治理“特权”行为,《通告》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警务车辆,应当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对其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后通报或者抄告其所在单位,同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二是重点治理营运车辆。为加强营运车辆整治,保护市民出行安全,《通告》规定:对公交车、出租车、残土及建筑材料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后抄告其行业主管部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三是发挥智能交通设施作用。为便于跟踪处罚不文明交通行为,震慑交通违法者,《通告》规定:采取现场处罚、利用固定及移动式电子监控设备摄录等方式,依法从严查处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是实行警务联动。为解决交通管理警力不足问题,充分发挥各警种联合整治交通秩序优势,《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时,会同巡(特)警、派出所等部门实行警务联动。

  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