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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部分免费停车位被霸占 私占公共车位将处罚
2012-03-29 10:40:3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杨艳 李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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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9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江先生的电话,反映停车之苦:年初,江先生刚刚购买爱车,前几天他与朋友到经纬街一饭店吃饭,正值中午,经纬街上停放的车辆较多,他看到饭店不远处一画蓝线的免费停车位没有车辆停放,便将车驶到附近,却发现两个反光锥占据着停车位,他下车欲将反光锥挪开,没想到附近商家走出几名工作人员阻止:“我们店门口不能停车,反光锥不能动。”接下来的几天,江先生多次碰到免费停车位被附近商家占据的情景,这让他十分气愤。江先生问:“有车位却不能停车,是谁占用了公共停车位?”

  不少蓝色免费停车位被障碍物“霸占”

  记者连日来对哈市部分街道进行走访,发现商家为了让自家门前“敞亮”,在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的情况十分普遍。

  23日10时,记者来到道里区安固街,几百米长的行车道被交警部门施画上了蓝色的免费停车位。位于该街8号的商铺是一家装饰材料店,四五台用于运送货物的三轮车停放在商铺门前,而一台三轮车并未与其他车辆一起停放,而是被“孤单”地停放在了车行道免费停车位上。一位经常在附近停车的市民告诉记者,这家店门前经常无法停车,因为这个免费的停车位长期被三轮车占据。经纬街上,免费停车位停满了车辆,可是一典当行门前四个崭新的反光锥整齐地排列开来,正好占据了一个停车位,到附近停车的司机都无奈地摇头离开。

  在道里区友谊路、南岗区开发区,有关部门设置的蓝色免费停车位里,也经常会被放置反光锥、挡车器等。一些商家甚至在停车位里摆放桌子、椅子、砖头等强占停车位。

  部分收费停车位被商家“免费征用”

  随后,记者又来到大安街,这条街的两侧开设了几十家小商铺,由于停车位与商家的店门十分接近,商家用障碍物霸占停车位的现象更是普遍。一家私家菜馆的工作人员称,占位主要是方便顾客吃饭,本来停车位就不够,没有了停车位,顾客就不来吃饭了,“影响生意”。而一家美发店的工作人员表示,门前设置反光锥也是“不得已”,开门做生意都希望顾客盈门,可是如果门前停了汽车,路被挡上了,自然顾客就少了。

  在大安街负责停车场收费的工作人员马某表示,大安街上的停车位是收费的,可是由于附近商家担心“财路被挡”,为了阻止车辆停放想尽了各种方法,有的用反光锥、有的用废弃的大花盆,有的在门前安装挡车器。以往有司机挪开商家设置的障碍物,将车强行停放在商铺门前,没想到车身惨遭划伤,由于取证困难无法向商家追偿,停车的司机也只能自认倒霉。

  马某还表示,中央大街附近共15条街上画有收费停车位,红专街、西头道街等商家占道的情况最为严重,有的商家占据的车位占整条街的25%以上。

  停车位管理有章可循,私占公共车位应予处罚

  记者采访时,正在大安街寻找车位的孙女士表示,设障碍物侵占公共资源的现象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划定临时停车位,本是为了方便群众停车之用,“现在车位非常紧张,那些被商家霸占的车位长时间空着,白白浪费那么多地方,实在不应该。”市民们表示,大量车位被私占,导致车辆无处可停,带来乱停乱放的负效应,形成恶性循环,受影响的还是这座城市的形象和广大市民的利益。

  据了解,我市对于车位管理有章可循。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哈市车行道上免费停车位共万余个。根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道路停车场内设置挡车器等影响车辆停放的障碍物。如有违反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