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1日讯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今日正式施行,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民警在中央大街设置展板进行宣传。
据介绍,出生幼犬三月龄时应进行狂犬病初次免疫,十二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免疫一次。狂犬病在宠物之间很容易互相传染,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无论对人还是动物都有很强的致命性,如果不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狂犬病的潜伏期多为2至6个月,如果市民被动物咬伤,一定要及时清理伤口,到防疫站就医。
在中央大街,记者看到很多前来领取宣传单并咨询《条例》的人,多数市民支持并期待《条例》实施,市民张女士及其女儿在阅读展示板时对记者说:“我们家以前养过两年的小狗,虽然很有感情但因为每次带它到院子里玩都会吓到小孩,不得已将它送人了,小狗亦是如此,大狗更加不应该在市区里养,我很认可这次出台的《条例》规定的内容。”
哈尔滨市民付先生也说,他家并没有养狗,但是邻居的狗经常楼上楼下的跑,还经常在半夜狂吠,搅得自己家也不得安宁,迫不得已的他曾因为这样搬了一次家。
另一位在宣传单前看得津津有味的王女士表示,市民饲养小狗作为陪伴玩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多市民出门遛狗的时候并没有及时清理小狗的粪便,污染了城市环境,希望即日实施的《条例》能严格执行,解决市民的这块心病。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