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讯 (修冬 记者 侯巍)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宝清县法院多措并举帮扶老人。三年来,宝清县法院累计为孤寡老人缓、减、免诉讼费3000余元。
对于诉讼中需要法律援助的年老当事人,宝清县法院协调乡镇司法所的司法调解员,帮助其进行诉讼。对于申请执行人为老年人、被执行人又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尽量使老年人的生活不陷入困境。并与民政部门建立起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年老当事人,将其情况通报给民政部门,请民政部门给予帮助。
同时对体弱、行动不便、远离法院的年老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由法官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建设力度,争取每件赡养案件均“庭审进村”,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庭院开庭,减轻年老当事人诉讼舟车劳顿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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