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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启动医疗责任险试点 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
2012-04-20 09:34: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董宇翔 杨茉
东北网4月20日讯 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省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今年6月底前启动以哈市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为试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据介绍,去年我省正式成立了黑龙江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提供组织保障。截至目前,我省成立医调委的有哈尔滨市、七台河市和绥化市三个地市。今年,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医疗责任保险方案》。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已进入政府招标选择承保的保险公司阶段,待保险公司确定后签订保险协议,6月底前将启动以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为试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会议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和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