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讯 《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5月1日实行。新《条例》对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做出了规定,即使是商店自己的门口,也不能随意摆放自己卖的商品。占道修车等行为将得到规范。
在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从事商业、服务业、制造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或者摆放物品。违者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主要街路临街的门、窗玻璃上张贴、悬挂影响城市容貌的物品,违规者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楼道乱贴小广告将遭罚
居民楼道、树木、地面乱贴小广告等行为将受到处罚,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需寻找“公共信息栏”。按照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喷涂、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违规者将被责令清除,按照每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经核实后,通知通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的需求,新《条例》规定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街路、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车站码头、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机构也应在服务区内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餐厨垃圾需配专用收集容器
按照新《条例》,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体经营者每次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生产者应当到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使用统一配置的专用收集容器,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倒;需由取得许可的专业单位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向雨水、污水管道排放餐厨垃圾或者与生活垃圾混倒者,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专业单位应当取得运输许可。无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罚主人
新《条例》规定,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宠物主人,将被罚款一百元。
同时,影响环境卫生的系列行为都将受到处罚: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残土、冰雪、乱扔动物尸体;随地填埋、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高空抛撒废弃物、从机动车向外抛弃废弃物等。
新《条例》同时明确,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违反条例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按照每只(头)处以五十元罚款。
“五一”后宾馆饭店厕所将开放
按照新《条例》,市容环卫部门应根据建设计划设置公共厕所,逐步改造既有旱厕,重点发展水冲式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设施及卫生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设置明显的、符合规定的标志,并配备完善的服务设施,按照规定时间开放。
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和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上述公共场所的厕所不对外开放,逾期不改正将被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搭保温阳台将被罚
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不得擅自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视情节处以两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新《条例》把镇、村容貌纳入环境卫生管理范畴。比如,镇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应当实行圈养,并不得使粪便、污水外流;镇、村内经营性、规模化饲养家禽家畜的,逐步实行饲养区与居住区分离。
此外,新《条例》拓宽了社会参与市容管理的途径。如,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还可以对车外抛物、私搭滥建、焚烧落叶等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真正彰显了“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