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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用健身器缺胳膊少腿 市民呼吁:加强管护和修缮
2012-05-04 10:25:2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毕诗春 杨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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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家园小区内的健身轮盘丢失一只

中山花园小区内的乒乓球桌案断裂

  和谐家园小区内的儿童滑梯破损严重

  东北网5月4日讯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读者反映,一些公园广场的公共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受伤”严重。除此之外,哈市人大代表、哈尔滨飞浪健身散打学校校长孙飞也向本报反映此事,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这些破损严重的健身器材进行修缮,对完好的健身器材加强管护。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哈尔滨市区内进行了深入调查。

  健身器材损坏严重

  4月29日,在南岗区征仪路上的和谐家园,记者看到有不少居民正在广场上使用这些健身器材,其中多为老人和孩子。然而许多器材却无人问津,仔细观察后发现,其中一些器材或因零部件缺损而无法使用,或因长期缺乏养护而无法正常运转,即使一些可以使用的器材也存在不同程度“伤痕”。在一处儿童滑梯上,前端的塑料部分因破损严重已不能使用,却仍有一些孩子在上面攀爬玩耍。小区居民们说,这些健身器材前年就坏了,一直也没人来修。

  据小区物业的一位副经理介绍,该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建于2005年,现在早已过了保修期,并且其中一些器材已经失去维修价值,只能联系厂家更换。以往有小件缺损,物业都自己维修,然而像动辄2万余元的儿童滑梯这样的大件,更换起来确实存在经费上的困难,只能自己组织人员焊接一部儿童滑梯方便居民使用。

  与这些封闭或半封闭式的小区相比,一些开放式小区附近的便民健身器材由于无人看管,破损及丢失现象更为严重。在南岗区三姓街和燎原街靠近马家沟河附近的一处市民休闲广场,由于附近居民区较为密集,因此这里的便民健身器材数量很多,种类也较为丰富。但据记者观察,其中几部太空漫步机的脚踏板已经丢失,一些秋千和旋转座椅也因生锈和磨损运行起来发出刺耳的噪声。

  据附近居民反映,这里的健身器材丢失、破损较为严重,今年开春的时候辖区居委会曾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修缮,然而维修过后不久一些器材的零部件又不翼而飞,让大家十分痛心。


  场地被挤占成摆设

  1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在南岗区第二巴陵街中山花园小区和香坊区六顺街附近的民香小区等几个小区内,也同样存在乒乓球桌案断裂、健身轮盘缺失而影响使用的问题。在道外区黎华小区,本来有40多部健身器材,其中约一半都因为被用来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或晾晒衣物而成为摆设。

  2011年4月,哈尔滨市体育局曾开展过一次春季全民健身工程巡检月活动,对全市范围内2001-2010年安装及更换的全民健身工程进行了一次大范围检查和维护。然而时隔一年,一些地方的便民健身器材又出现了丢失及损坏的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究竟该谁来管护呢?

  2010年哈市政府出台的《哈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设施管理和更新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受赠单位,拥有受赠健身设施的产权,负责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使用、维护等日常管理。”

  健身器械

  有人建无人管

  “有些健身器械是一些爱心机构捐赠的,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受赠单位就应该很好地维护和监管。作为一种大众体育活动设施,全民健身器材需要有关部门长期有效地维护。”哈市人大代表孙飞说,《哈尔滨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还明确要求受赠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做好健身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健身设施损坏的,24小时内向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报修,对未及时修复的健身设施,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张贴警示说明,现场设专人看护,以防止健身者再次使用造成伤害。

  然而,从记者连日来的走访和调查情况来看,本该负责管护的小区物业或社区街道办,由于资金或管理等原因,健身器材的管护工作很难落实到位,使得这些便民健身器材建成之后便被置之不理,造成了“有人建、无人管”的尴尬局面。

  据哈尔滨市体育局群体处崔先生介绍,目前哈市公共场所、社区内的公益健身器材,主要由体育部门利用体彩投资、民政部门利用福彩投资和新建小区内开发商投资建设。《哈尔滨市全民健身路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兴建的健身器械,其建成后的维修养护交由各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负责,哈市体育行政部门保证全民健身工程主要配建资金,并对本辖区全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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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