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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物价局调研行政事业性收费十种收费你可以说不
2012-05-09 06:23: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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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9日讯 记者8日从市物价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调研工作,主要调查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收费结构等情况。据介绍,如企业或个人发现有关部门在收费时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十种违规行为,可拒绝缴纳费用并向物价部门举报。

  据介绍,此次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调研,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有效遏制乱收费现象,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了解哈尔滨市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模、结构、管理等状况,提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收费管理水平。主要调研内容包括对依法设立的收费项目有无越权审批减免或降低标准征收问题等。

  十种违规收费行为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

  2.违反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

  3.将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及市政府决定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4.越权制定文件收取费用的;

  5.不执行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而多收费的;

  6.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

  7.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8.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9.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的;

  10.其他违反国家和省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