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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三个“十佳”评选活动答记者问
2012-05-10 10:27:43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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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5月10日讯 在鹤岗市范围内开展的“十佳书记”、“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党组织”三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已经拉开帷幕,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情况,更好地参与这次活动。近日,本报记者就评选活动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赵传林同志。

  问:市委开展三个“十佳”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和“三创一为”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个“十佳”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报道近年来我市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比贡献、比奉献、争先进、争先锋、创优秀、创优异的“比争创”形式,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引带和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先优”风采,焕发生机活力,为推进全市“758”主体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问:三个“十佳”评选标准是什么?

  答:参评“十佳书记”的标准是:落实管党责任制比较好,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连续或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党组织书记,主要侧重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行评选。

  参评“十佳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侧重于在基层一线党员中进行评选。

  参评“十佳党组织”的标准是:基层党建工作有特色,服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基础工作扎实规范的先进党组织,主要侧重于在基层支部(总支)和党委中进行评选。

  问:三个“十佳”评选程序是什么?

  答:评选活动于5月启动,“七一”前结束。评选程序主要有五个环节:一是海推初审。全市各党委初步推选参评典型,市委组织部初审后确定宣传报道典型。二是刊发事迹。全市各大媒体开辟宣传专栏,陆续刊发“先优”事迹。三是公开投票。在《鹤岗日报》刊登初选名单和选票,同时开通手机短信投票。四是专家评审。组成党建专家评审团,评审初选“先优”典型。五是常委票决。综合投票和评审情况,按1:1.5形成意见,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

  问:如何保证三个“十佳”评选活动的全员参与?

  答:在全员参与上,我们具体做到三个“最广泛”,一是最广泛动员。对典型数量仅作下限要求,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报尽报、应参尽参。二是最广泛宣传。利用各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图文影音结合,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率。三是最广泛参与。以先进事迹感染社会各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投票,增强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问:三个“十佳”评选采取什么形式表彰?

  答:参照《感动中国》栏目评选颁奖形式,“七一”前,将在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事迹报告会和颁奖典礼,市领导为先进典型颁奖。并适时编辑事迹丛书和宣传画册。

  问: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市委将给予什么奖励?

  答:市委坚持“重奖、重用”原则,对获得“十佳书记”、“十佳共产党员”荣誉的每人奖励1台笔记本电脑;获“十佳党组织”荣誉的每个党组织奖励10万元,用于办公自动化建设。同时,市委将对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十佳书记”、“十佳共产党员”优先提拔或重用。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