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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迎来旅游旺季 18周岁以下可享受免票或半票待遇
2012-05-11 08:20: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庞淑春 王兆红 李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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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11日讯 记者从伊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收费管理科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即日起,伊春市凡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应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以下简称“青少年”)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

  据悉,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全省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实行相应门票价格优惠。《通知》规定,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意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上述标准的,扔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通知》规定,各地游览参观点优惠幅度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目前,这些政策已经在我省伊春等地陆续开始执行。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