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8日讯 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开始正式实施。在这则新规定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两个“开包验货”的规定,一是寄件时快递员要开包检查;另一个是收件时收件人要“先验货后签收”。记者在走访中却发现,新规虽好,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遇到诸多问题,落实效果难如人意。
快递新规实际操作较少执行
5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市街一家快递公司营业网点取快件,工作人员查找之后将一个盒子交给记者,并要求记者签字。“一般都不会有问题,拆开还费事,放心签吧。”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随后,一位女士进入店内表示要邮寄包裹。当工作人员要求她打开包裹验货时,这位女士很不高兴,“我都打包好了,还打开看啥,就是些衣服,直接邮吧。”在工作人员再三要求下,这位女士极不情愿的打开包裹接受检查。
先验后签收送双方都不买账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先验后签”的规定,大部分买家卖家拍手称快,可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却是直接影响到公司工作效率。
“一天得送上百件快件,要是每件都拆开验货,根本耽误不起时间。”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他每天都要送大批快件,如果客户真的拆开验货,势必要耽误送货时间,平均每天送的快件数量就少,快递人工成本就会增加,快递公司效益就会受影响。
“几十块钱的东西,不用费事了,要是产品有问题也是直接找卖家。”经常网购的市民小吴说,她每个月都会网购,每次收快递的时候都是直接签字,除非是家电等大件商品,否则很少拆开验货。有时候她不在,都是同事帮忙签收,也无法做到验货。
消协提醒:新规需要双方配合
据市消协副秘书长康玉田介绍,近几年,有关快递服务的投诉逐年增多,新标准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督促快递服务行业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但造成送件效率下降,成本提高的问题也是存在的。新标准的实施落实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互相配合。
康玉田提醒广大消费者,接收快件时最好先验货,主动放弃验货等于放弃自己的权利,产生纠纷后不便维权。快递员也应尽到告知义务,提醒消费者先验货。如快递员拒绝消费者的验货请求,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