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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布建筑市场首次检查结果 5家企业年内不能揽新活
2012-05-28 09:04:26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李慧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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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8日讯 近期,市城乡建设局对全市五区、高新区、油田公司、石化总厂、庆北新城等区域的众多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范围检查,结果34家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处罚,其中有5家企业失去了本年度招揽新活的资格,有58名岗位管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被停止从业资格。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检查中共检查在建项目33个,涉及投资额约180.2亿元。检查涉及建设单位30家,施工单位56家,监理单位22家;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在建工程的前期法定手续、施工现场项目部和监理部配备情况、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管理等方面。

  通过实地检查发现,大部分参建主体、监理单位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进行工程建设,但发现有不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建设单位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部分工程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或监理费用的问题。

  施工单位存在人员配备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使用非本单位管理人员、擅自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常驻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务工人花名册、工资发放情况表、考勤表填报内容不真实,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依然存在。

  监理单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与投标承诺不符、总监不到岗、内业资料不完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监理企业未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报备手续,不履行单位变更手续使用非本单位人员;相关岗位人员挂名虚设、擅自更换监理部人员。

  部分外埠建筑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办理准入备案手续;未经备案擅自进入我市从事建筑活动。另外,一些单位擅自允许未办理投标介绍信的外埠企业参加投标,并确定为中标单位,导致建筑市场标后管理混乱。

  记者了解到,在检查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受到了通报批评、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一定时间内相关人员不能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继续从业、相关企业不能参与大庆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严重缺少施工许可等前期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大庆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世纪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家建设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对存在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不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班子配备不到位的浙江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等19家施工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警告,并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监管扣分,责令限期更换相关人员,同时被更换的人员半年内不能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继续从业。逾期未办理更换手续的,施工单位及人员本年度不能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继续从事建筑活动。

  对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配备与中标承诺不一致,全部更换他人的下列5家施工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严重警告,并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今年内这些企业不可在大庆招揽新活。对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监管扣分,同时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按规定配备本单位项目部人员。逾期仍未整改配备到位的,两年内这些单位及人员不能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继续从事建筑活动,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些企业分别是:北京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华厦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金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对存在总监不在岗,擅自更换监理部人员,使用非本单位监理人员等问题比较严重的两家监理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这两家企业分别是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和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对未按规定办理外埠企业进庆登记备案手续的杭州大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严重警告,并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对两家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监管扣分,下一步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擅自允许未办理投标介绍信的外埠企业参加投标的石化总厂招投标代理公司和大庆市久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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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