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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现最“冤”驾驶员 两年没碰车驾照被扣998分
2012-06-02 06:20:1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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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2日讯 机动车驾驶证最高累计的扣分额度为计满12分。而佳木斯市的两名驾驶员,却分别显示他们的驾驶证一个被扣了998分,另一个被扣了442分。1日,记者分别联系了两名当事人及佳木斯市桦南县交警大队进行了采访。

  刘占源家住佳木斯市郊区。2010年1月初,刘占源驾车在桦南县发生交通肇事,刘占源被桦南县交警大队吊销驾驶证两年。刘占源从此等着两年“禁驾”期限满了之后再申领驾驶证。

  2012年春节之后,刘占源准备在佳木斯重新申领驾驶证,可是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记录却显示,刘占源原来的驾驶证被扣了998分,只有将罚款结清才能考取驾驶证。

  刘占源说:“我的交通违法记录十分怪异,记录显示,2010年1月29日从13时25分到14时,我有将近200条违法记录。其中,在13时35分这一分钟里,就有9条未系安全带的处罚。13时50分,有三名交警同时对我进行扣分处罚。”

  刘占源向记者表示,在肇事后的两年“禁驾”期限当中,他从没开过车。他找到桦南县交警大队,他们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只是说等一段时间就能解决。

  与刘占源有相同经历的还有佳木斯市民柴延伟。

  柴延伟也是在桦南县境内发生交通肇事,被禁驾三年。“今年我申领驾驶证的时候,发现驾照一共被扣了442分,有600多条违章记录,3万多块钱的罚款。”柴延伟说。

  只有12分的驾驶证为何会被扣数百分乃至近千分?

  柴延伟对记者说:“我多次去找桦南县交警队车管所询问原因,去的次数多了,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有的时候,交警为完成任务,就用几个吊销的驾驶证来扣分、写罚款。”

  1日,记者与佳木斯市桦南县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该交警大队负责人解释说,对于两位驾驶员反应的情况,正在调查中,估计是工作人员在操作电脑时出现失误。他们已经将此事上报至省交警总队,预计近期可以恢复两名驾驶员的申领资格。对于柴延伟反映的“交警为完成任务用吊销的驾驶证来扣分、写罚款”的说法,该交警大队负责人没有给予正面答复。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