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 昨天下午,春秋航空公司向哈尔滨日报作出正式回复,称对哈尔滨日报报道非常重视,设立“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实属无奈。18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在受理刘女士申诉后,立即与春秋航空进行了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接到春航回复。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秋航空公司的“黑名单”制度,系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无需管理部门批准。
春秋航空:
感谢监督无能力服务霸机旅客
昨天下午,记者在春秋航空发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看到,春航表示“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提高对特殊要求的旅客服务能力。欢迎、感谢社会各方面、媒体及旅客对我们监督与指导”。关于“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该公司表示“对极少数霸机罢乘,影响所飞航班和后续航班更多其他旅客正当权益的,经劝说无效的旅客,我们深知无能力服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才列入‘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最配合”乘客回应:
没霸机罢乘也进了“黑名单”
对于春秋航空的“霸机说”,同样被列入“黑名单”的市民季先生反映,他也是乘坐4月30日9C8511航班的一名乘客,因为是银行VIP会员,当时他和另一名乘客走的是VIP通道,对于其他乘客在外面怎么做一概不知情。后来,其他乘客上来,乘务人员给每个人发了200元钱并签名确认,他并没有霸机罢乘行为。“没想到最配合航空公司工作的乘客,反倒被列入了‘黑名单’。”季先生气愤地说道。
民航总局:
收集材料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受理消费者对航空运输企业、机场投诉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航空公司如何设立旅客“黑名单”进行规范。所以,旅客“黑名单”制度是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不需要管理部门批准。该中心已通过《哈尔滨日报》等媒体关注到春秋航空的“黑名单”事件,为此,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航空公司“黑名单”情况及观点,以为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材料,旅客如有此类材料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KYJ@sohu.com邮箱即可。
哈市消保部门:
已展开调查尚未接到春航回复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介绍,18日下午在接到消费者刘女士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一事的申诉后,该处决定展开全面调查,在向春航客服人员表明身份并留下联系电话后,一直未接到春航方面任何回复。对此,王绪坤表示,消保部门将进一步详细了解此事的经过,展开深入调查。